旅游景点标志牌河南商丘神秘的标志牌
来到商丘旅游的濮阳市赵先生反映:其在济广高速梁园站下高速后,一路沿平原路上南,一家人计划先到火神台、古城景区游玩,就在平原路与长江路口,有显示右转弯1公里为恒大公园和珺睿府字样旅游景点导向牌,对商丘古文化心仪已久的赵先生一家人沿长江路转了两圈,却怎么也找不到恒大公园和君睿府的旅游景点。
反映人赵先生称:由于其经常到商丘市出差,对商丘的古文化非常了解,但其家人从没来过商丘,一家人对赵先生累述的商丘古城文化非常仰慕,希望能到领略商丘厚重历史文化,假日期间赵先生带领家人来到商丘,由于家人不想错过每个景点,没想到遇到了这样尴尬的事情,最后才知道恒大公园和君睿府都是商丘平原路附近一个房产开发楼盘的名称。
在商丘市区平原路与长江路口向北路西、平原路与南京路北侧路西分别看到,确实各有一个棕色旅游景点标志牌赫然在目,上半部分标有古城景区5KM,火神台景区6KM,下半部分标明恒大公园1KM,恒大.珺睿府1KM,落款为:商丘旅游,与别的旅游景点交通标志并没有任何区别。
据商丘旅游局孙局长表示;该局没有在市区立这样的标志牌,应该是城建部门立的,要吗可能是开发商自己立的。市城管监察支队对此标识牌不清楚,恒大置业售房处表示与该标志牌没有关系。
公路与城市道路对旅游景区指引标志主要是给来往车辆指示旅游景区的名称、方向、位置和特点。该标志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其他道路通往旅游景点的交叉口附近,或设在大型服务区内通往各旅游景点的路口,让旅游者了解景点的旅游项目,是用来管理旅游交通行车的指示方向,是保障旅游道路畅通、行车安全的设施,更是一个旅游城市的名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 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5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这两个飞来的旅游标志牌被用来做变相广告宣传,城市管理、旅游管理等多家执法单位却视而不见,这个不伦不类“神秘”的标志牌,对来商旅游的车辆行驶造成了干扰,误导了游客,也影响了商丘文明城、旅游城市的形象。
来源:法治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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