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榷制度是如何发展变化的金朝的禁榷制度又
禁榷制度是如何发展变化的?金朝的禁榷制度又是怎样的呢?
金朝时期也沿用了中原地区的禁榷制度,对某些重要的商品实行专卖。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金王朝由兴起于东北的女真人建立,女真故地以渔猎生活为主,商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当女真南下中原后,其社会经济成分中出现了大量的商品经济。为了加强管理,金王朝效仿汉地对商品经济的管理办法,将肇始于中原地区的禁榷制度纳入自己的制度建设中来,并对金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也就是说,金代禁榷制度,主要是沿袭了历代禁榷制度并在对历代禁榷制度进行归纳总结和扬弃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因此,要研究金代的禁榷制度,就要首先厘清金代以前禁榷制度发展的基本历程。“禁榷,用现代话说,就是某种或某些工商业禁止私人经营,完全由政府垄断”禁榷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对重要的商品采取的一种政府垄断式经营的制度,是一种国家专卖制度,这一制度产生以后,为诸多王朝的统治者所沿用,并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与变革,对古代君主制国家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金王朝建立后,借鉴历代政府的统治经验,亦建立起这一制度,对大量的商品采取国家垄断经营的形式,并一直沿用到金朝末年,禁榷制度成为金朝社会管理制度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管子·轻重甲》《管子·轻重乙》《管子·地数》均有对齐国盐铁专卖的记述。显然,齐桓公采纳了管仲的建议,煮盐以积,待每年农忙之际食盐匮乏时高价售卖,以谋盐利,这一政策为齐国带来了巨大的财政收入。而关于“官山海”政策具体运行的方式也可从史料中略知一二,从前文提及的“盐筴”即“食盐管理的办法”来分析,齐国应该制定了榷盐经济的管理规则与运营方式。齐国施行“官山海”的另一个佐证是宋人李纲《理财论中》的记载,“齐以盐筴富,吴以铸钱强”,这再一次证实齐国确曾施行了“官山海”,并以此而富国。因此,禁榷制度应始于春秋时期。而齐国是否存在对铁的禁榷则有待商榷,尚未有史料可以证明齐国曾榷铁,孟广军先生曾通过对春秋时期的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分析,指出管仲不曾榷铁。齐国因榷盐而使国家富足,为后世王朝开创了盐业经济管理的新制度,这也是金朝榷盐制度效仿的源头。
汉代禁榷制度的发展汉初,由于经历了秦朝末年的战争破坏,经济凋敝,国困民乏,统治者采取道家的黄老政治“与民休息”,“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以此促进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并产生了一批富商大贾。汉武帝时,由于对匈奴的连年征战,造成国库空虚,军费不足,然而富商们囤积居奇,不资国用。
汉武帝采用孔仅与东郭咸阳的建议,由政府提供食盐生产的器具,招募百姓进行生产,由政府统一经营,并制定刑罚禁止民间私自经营盐铁。为了加强对盐铁的经营与管理,设立管理机构,任用经营盐铁致富的商人为盐铁管理的官员,将富商大贾纳入到统治阶层中来,这与汉代的豪强势力的盛行不无关系。这种以富商为官管理盐铁的做法,缓和了富商大贾与政府的矛盾,有利于盐铁禁榷制度的推行。汉朝以“盐铁禁榷”为滥觞的禁榷制度得以确立,此为汉朝实行禁榷制度之始。根据两则史料记载,部分官员认为,汉初以吴王刘濞为代表的诸侯国之所以势力强大,达到与中央抗衡的程度,以及豪强势力的崛起,均与国家允许盐铁等利润丰厚的商品自由贸易有很大关系。
三、三国至隋代的禁榷制度
三国时期,魏、蜀、吴连年征战,为解决浩大的军费开支,三国均实行禁榷制度。建安十九年(214年)“初,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后校尉王连请乂及南阳杜祺、南乡刘干等并为典曹都尉。”《三国志》引《魏略》所记,魏太祖曹丕曾让王脩管理魏国的盐铁经营。《三国志》引《江表传》载“今将军(周瑜)承父兄余资,六郡之众,兵精粮多,将士用命,铸山为铜,煮海为盐,境内富饶,人不思乱”,可见三国时期,禁榷制度为各国所倚重,是各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而周瑜“铸山为铜”,当是将铜也纳入了禁榷的范围。此后的两晋南北朝时期,由于王朝更迭的频仍,政权的割据与纷争不断,禁榷制度也基本为各政权所沿用。隋开皇三年(583年)“先是尚依周末之弊,官置酒坊收利,盐池盐井,皆禁百姓采用。至是罢酒坊,通盐池盐井与百姓共之。远近大悦。”
结语
可见,禁榷制度一直沿用至隋朝初年。隋文帝杨坚以外戚身份篡位称帝,没有经历严重的战争破坏,国家富足,为巩固政权,赢得民心,放开对商品贸易的管控,因此隋王朝废除了禁榷制度。禁榷制度始于管仲的“官山海”,经汉武帝在统一王朝内全面推广,此后基本为各政权所沿用,各政权实行禁榷制度的目的不一,而主要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为主,因此,仅在个别历史时期,由于国家的富足而短暂废置,但随着财政的窘困,又复置。
禁榷的范围也从最初的盐、铁不断扩展,在唐以前,史料可考的禁榷商品已经有盐、铁、酒、铜四类,而尤以盐铁为重。此为春秋至隋朝时期,禁榷制度发展的基本情况。从两汉到隋朝,统治者们不断丰富和完善禁榷制度,扩大了商品禁榷的范围,铁、酒、铜等被纳入到禁榷范围之内,其中酒和铜亦成为金代的禁榷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