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老人为何四处漂泊
离休老人为何四处漂泊
84岁的离休老人王老太有四个儿女,家有数十处房产,现如今却没有一间属于她的安身之处,一个行李箱子伴着她四处漂泊。而她之所以面临这样凄惨的境遇,都是因为她一次草率的签字。
早在2001年
,王老太的老伴李先生在病榻上,当着公证人员的面,将祖上留下的两处四合院共计17间房子一纸赠与给了大儿子李军(化名),王老太当时也签字认可。没想到,老伴撒手西去后,子女们为房产争得头破血流。王老太老伴的祖产位于东城区某胡同,17间房总共400多平方米。这些房子价值近千万元。老两口平素住在王老太单位分给的一套130平方米的楼房里。
2001年,76岁的李先生得了重病,被大儿子夫妇接到家中精心照料。2001年5月23日,王老太接到电话后来到大儿子家。在老伴的病床前,她还见到了两位公证人员。老伴表示要把房子赠给大儿子,她也签字同意了。
2002年1月,李先生病逝,一场家庭巨震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小儿子李平的情绪最为激动。有一次,失去理智的他竟然砸了母亲的家。
从此之后,王老太想尽办法来平衡孩子们之间的利益。她恳求大儿子分两间房给弟弟,但遭到了拒绝。大儿子甚至怨恨起她来,称她是后妈,并从此再也没有与母亲见面。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王老太把她母亲留下的房子给了二女儿,同时让大女儿李丽(化名)帮她卖了自己的房子
。对于130万元卖房款,李丽把其中的70万元给了弟弟李平,剩余的留给自己。对此,李平仍然有意见。房产的纠纷也引发了小家庭的矛盾,李平的婚姻陷入了危机。2007年4月的一个夜晚,李平跳楼自杀。对于弟弟的死,李丽认为都是李军逼的,而李军则认为,是对方的贪婪造成的。去年1月,李丽将李军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父亲的赠与合同无效。法庭上,对于父亲为何将房子都给了自己,李军解释说,按他们家的传统,祖产就是要传给长子的
。因赠与经过公证人员公证,法院最后认定该赠与有效。现在,王老太时而在两个女儿家轮流住,时而外出租房。随身携带的小箱子里珍藏着全家人的合影。想到艰苦岁月里,一家人其乐融融地生活,而经济条件好了,亲情却破裂了,老人每天都以泪洗面。同时,她也感到深深地自责。“如果当初知道签字会引发这么大的家庭悲剧,我无论如何不会签的,都怪我不懂法啊!”老人的声音充溢着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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