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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汽车维修发票机动车转移登记怎么办交警

发表于:2024-05-11 11:17:44 来源:蜜蜂资讯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办理地点:

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车辆管理所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如现机动车所有人不清楚应到哪里办理,可以拨打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档案室电话0857-8268882咨询)

所需资料: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二手车交易发票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注意:

1.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 悬挂大型汽车号牌、挂车号牌的机动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可以不用重新选号。

费用收取:

车管所仅收取反光号牌费用、行驶证工本费、临时号牌工本费,可现金支付,也可选择微信等电子支付:

1. 汽车反光号牌100元/副

2. 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副

3. 临时号牌5元/张

4.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温馨提示:

① 全市各车管所及服务站均提供免费拓印大架号、免费照相服务;

② 2018年9月1日起,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已将机动车转移登记业务下放到七星关区辖区内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当前在七星关区辖区内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可以直接到服务站申请转移登记。

如现机动车所有人不清楚应到哪个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可以拨打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档案室电话0857-826888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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