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监控归谁维修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到底归
发表于:2024-05-11 11:18:51
来源:蜜蜂资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适用范围和缴纳标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旧称房屋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当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维修养护的责任由保修单位转移到物业产权人身上,在业主分散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想在短时间内向业主筹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或更新、改造的费用将十分困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设立,为物业及时得到维修养护提供了基础性条件。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当于房屋的“医疗和养老保险金”,其建立有利于提高和保持房屋完好率,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达到物业保值增值的目的。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适用范围
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纳标准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我市目前执行交存标准是高层、小高层70元/平米,多层45元/平米,地下室20元/平米。
3、所有权属于谁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