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家养猫后续撸猫被抓伤责任怎么算撸猫被抓
发表于:2024-08-13 12:14:03
来源:蜜蜂资讯
近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猫咖馆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
原告赵某前往猫咖馆“撸猫”,一只猫前腿跳到赵某腿上,导致其右腿被划伤出血。第二天,赵某前往医院就诊,病史为16小时前被家养猫无异常抓伤右下肢,Ⅲ级,伤口门诊处理,后注射狂犬疫苗、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并为此支付医疗费1890.57元。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赵某将该猫咖馆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经营猫咖,提供“撸猫”服务,原告到被告处进行撸猫,被告作为动物的管理人,应对其饲养的动物采取安全管理措施。被告所饲养的猫在未被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导致原告受伤,因此,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因此而造成的人身损害。而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撸猫”过程中存在被猫抓伤、咬伤的可能性的情况下,仍未采取足够有效的保护措施,亦应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法院判决,原告对自己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20%责任,被告对原告受伤的损害后果承担80%的责任。原告主张医疗费1890.57元,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512.46元。(全媒体记者 张驰 通讯员 丛丽 王樱蓉)
来源: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