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要女方出钱嘛男方婚前购房女方出资
徐峰好不容易凑够首付,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只为迎接美丽的新娘玉绕。
可是房屋装修的钱,徐峰再也拿不出了。徐峰只能拉下姿态跟玉娆商量,看看装修款能否由玉娆这边出。
玉娆早前不知从哪里听说了,女方负责装修的钱一般都是打水漂,有去无回。玉娆觉得装修费,自己不能出。
但事实真如玉娆所想,出了装修的钱,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吗?
我们先来看一下,如果女方出资装修,以后双方离婚,裁判机构是如何处理的。
实务中,女方婚前出资装修,出资款项依然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要返还这笔款项。(房屋一般判给男方,装修已无法拆分。)
而很多人以为的装修款很难拿回来,是因为出资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没有证据,当然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
而部分人又担心的装修贬值,是因为部分法院认为房屋为双方共同居住使用,女方也享受了装修价值,故没有按照原出资额认定退还数额。
但是,不能忽略的是,女方也在享受房屋增值价值。如果房屋价值跟装修价值无法分割,那么法院也无法将房屋价格与装修价格区分开计算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这个时候,女方又能证明自己有装修出资的话,那么最后的结果只可能多分财产而不是少分或分不到。
造成出资装修方有种“给他人作嫁衣”的感觉,主要是因为,男方婚前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归属权一般判给男方。
所以装修一方心里上就会有一种出资给别人的房子做贡献的感觉。
实际上,只要女方能拿出自己出了多少装修款的证据的话,装修款是可以拿回来的。
不至于落到一个吃亏的局面。
所以,我们给女方的建议是:
1.让男方签字确认自己对房屋装修的出资数额。
2.女方可以与男方约定,自己所出的装修款也计算进房屋的购买成本,将来万一需要分割,装修款及对应的增值部分,自己也有权利分割。
如果女方还是心有不甘,大不了自己在婚前也买一套房嘛。这样大家各供各的,各装修各的,谁也别占谁便宜,谁也别觉得谁吃亏。
但实际情况呢,当事方未必真的想承担房贷的压力。
生活还是要靠两个人共同经营努力,不能过分计较谁吃亏了,谁沾光了。
因为只计较得失,很难走得长远。
而是也多想想:自己在婚姻里能为对方提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