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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的不吃自家狗不养狗不吃狗全都因为它

发表于:2024-11-14 17:24:30 来源:蜜蜂资讯

#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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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上看到大家都在秀曾经的狗的名字,突然又勾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一个并不怎么愉快但是却永远忘不掉的回忆,而且留下了后遗症,就是不再愿意去养狗,也不再吃狗肉,不管别人怎么形容狗肉有多么的好吃,我都尝不出味道!

在我们小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养狗,因为真的会有小偷,另外就是能吃狗肉。小时候我记得我是吃狗肉的,对于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点肉的年代,不管什么肉都能让小孩子趋之若鹜,农村对于狗的最大爱心可能是有的人家会换狗吃。当生活就是那么困顿的时候,也就真的没有宠物的概念了。

在养老白之前,我也记不清我们养了多少的狗,吃了多少顿狗肉,基本上是一年一只吧,一般来说,以当时的家境是负担不起两只狗的。毕竟要不是狗能看家,就它们那个产肉比是没法让现实的农村家庭信服的。

已经记不清我们家老白是什么时候养的,也记不得什么时候走丢的,甚至名字都不是记得很清楚了,只是听我姐说是白色的,那么姑且叫它老白吧,小白其实也可以,只是起码老这个字说明它可能活的很久。我总是愿意相信它离开我们之后一直活着,而且活到老死为止的。关于老白,有那么两三件很普通的事情总也忘不掉。

自古以来,人们都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虽然现在关于狗的词语都不是很友好,比如“舔狗”。但是“舔狗”真的很让人舒服丫。老白应该就是我人生中遇到的“初代舔狗”吧。

老白跟我们感情特别好,说它是初代舔狗用正经的话来说应该叫特别通人性,不管我跟我姐去上学,还是我们全家人去走亲戚,它总能依依不舍的把我们送出去半里地,然后在我们的训斥之下才三步两回头的回家看家,而最神奇的是它每次都能“准时”接到我们回家,起码能提前五百米就接上我们。

小时候的我不懂事,天真的以为老白大概是会通灵,能算到我们回家的时间。现在想想,这不就是“用心的舔狗”吗?这个家伙就是跑的勤快,每天没事就去我们要回来的路上看一看,没等到就回去守家。去的次数多了,总是会等到的。

说到底你生活中的惊喜奇迹都是靠身边的“舔狗们”用无数次失望和用心良苦制造出来的吧!

老白是个全能王,除了能看家,还能抓老鼠,虽然古人说“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但是在农村这真就是土狗们的基本技能,人都可能吃不饱的年代,狗要想吃饱可能是需要证明自己能多干活吧。除了这些基本的本领,老白最牛逼的是还能看孩子。

在农村农忙的时候大人们是没有时间来搭理孩子的,能下地跑的那就带去做事的地方放他们满山跑,能爬的就丢家里门关着就行,至于担心孩子会碰到什么东西,会动了电器什么的,当时是不存在的,家里的电器可能只有手电筒,稍微贵重点的东西都是锁柜子里面,容易碎的在很高的老式碗柜里面,矮点的大人都要垫个脚才够的着,唯一的风险是会把鸡屎当糖吃,嗯,这个不谈也罢。再小一点爬不动的就会被丢在摇摇车里面,放个奶瓶子。这种时候,妈妈就会交代老白,守在旁边,别被野狗和大鹅伤害到小孩子,奶瓶子掉了帮忙捡一捡之类的,当然,这种事到后来就变成了“小白,看着他”(当时老白还很年轻)。

老白就会忠实的执行这个命令,比有些迷糊的大人还认真,老白看孩子的巅峰战绩是成功的抓住一条试图靠近孩子的蛇,虽然它自己也英勇的负伤了,但是这也让老白成功的超越了很多大小孩,成为家庭看小孩的第一顺位选手,有时候还能去隔壁出个差,着实风光了一阵子。直到周围的小孩都长大为止。

神奇的老白最大的丰功伟绩是替这个家庭的女主人找回了跑丢的小猪仔。这在当时引起了小范围的轰动,多小的范围?大概是我们家周围四五十户人家吧。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一头猪崽那可是全家人一年的希望,吃肉得靠它,来年我和我姐的学杂费也要靠它,丢失了一头猪崽虽然不至于家破人亡那么夸张,但是绝对也算是伤筋动骨,一场家庭战争总是难免的,女主人难免是要受点气的。

所以,当小猪仔遍寻不见,一家人一筹不展的时候,扑哧扑哧把小猪仔赶回来的老白在当时可真的是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起码,我觉得那晚上老白的伙食我也是有点小羡慕的。不过我确定我没有跟它争,因为对一个家庭做这么大贡献的狗子总是该得到最好奖赏的。

神奇的老白这些本事也不是每次都能得到表扬,得到好的结果,比如它有一次抓到了吃过药的老鼠差点被毒死,然后就见它好几天都是昏昏沉沉,奄奄一息。保护孩子抓蛇被咬伤腿,三条腿蹦蹦跳跳好多个日子,一度让我怀疑它会不会从此就只能蹦蹦跳跳了。这些生活意外的奖赏又让我们发现了老白另一个神奇的本领,它竟然学过中医!我的意思是它会自己找药吃,自己给自己腿敷药,而且真的把自己治好了!有时候我会想,这个世界上或许真有投胎转世这个东西,老白前世恐怕是郎中吧。神奇的“中药狗”。

老白平时很和气,虽然守家很尽责,但是从来不会狗仗人势去凶别人,只要告诉它不是坏人,它就会老实的回来。当然老白也有很凶的时候,当她第一次有了自己孩子的时候,狗本善良,为母则刚。那个时候就连我们都不能近她身,因为身后就是自己的孩子,凭她跟我们的关系,只能保证她不咬我们,靠近是不可能的,毕竟谁也没有自己的狗崽子可爱啊!

原本以为老白会一直陪伴着我们生活下去,所以当有一天老白不见了以后,全家人找了好多天,都找出去了几里地。听周围的大人说应该是被“二流子”偷去吃了,我一直不愿意相信,这么聪明的老白怎么可能轻易就被人偷走,而且它从来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特别听话,从来不去惹事,这是一条好狗啊。我宁愿她是忘记了回家的路,成为自由自在的野狗子,或许有个更好的人家,刚好有她喜欢吃的东西,就这么幸福的生活下去,直到老死!狗日的,想想都幸福啊!

生活中再没有了老白,家里也好多年不曾养狗,后来好像陆续养过一两条,但是不是咬人就是咬鸡,最终我家放弃了养狗,毕竟在“舔狗”这个词还没出现的年代,有一条神奇的“初代舔狗”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什么东西都怕比较,后面的狗老是被拿来跟老白做对比,其实对它们也是不公平的。老白走丢后,我突然就开始吃不惯狗肉。并不是说我突然觉悟了,反对人吃狗肉,只是关于狗的幸福的味道已经不见了。我也没有尝试再去养一只狗,可能是没勇气再在人生中拥有一段深刻的记忆吧。有老白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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