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都湾里养狗多少钱优秀法律明白人故事推荐
----记湖北省孝昌县卫店镇三湾村“法律明白人”刘晓三调解故事
在法律明白人的手头的调解案子各式各样、千头万绪有的小到“鸡毛蒜皮”有的大到“人命关天”,无不关乎着社会的安宁与和谐。
无论是东家狗子咬死了西家的鸭,还是前门大母猪“吓”死了后门的鸡,碰上动物之间的矛盾,咱法律明白人也毫不慌张,妥妥地给小鸡小鸭们伸张正义!
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在卫店镇三湾村老付的养鸭场里,2000多只鸭子正在草地里集合散步,十分惬意,几分钟后,一只大土狗蹿进养鸭场,顿时鸭飞狗跳,狗子追着鸭子开始撕咬……
正当土狗追着鸭子撕咬正酣时,鸭主人(老付)闻声从田地里赶了回来,进到鸭场里一看,横尸遍野血流满地,顿时傻了眼,慌乱地抄起扫帚朝着土狗一阵猛打,土狗见状慌乱逃窜,鸭主人随后追出了院墙外,发现墙外还一只狗子紧跟其后朝刘家三湾的方向疯狂地逃窜,鸭主人是一路穷追,最后,追到了老刘家房子附近,两只狗子就不见了踪影。
老刘已70多岁的老人了,平日里,只有他一人在家,子女们都在外务工经商,老刘见鸭主人(老付)一脸不高兴地样子,连忙上前搭话,“老付怎么到我家来不高兴呀?难道我有什么冒犯到你了”。老付接过话茬说,“你家的狗子就在刚才将我养殖场的鸭子咬死了好几百只,这不我正追到了你家”。老刘见他这么一说,心想这不是来找麻烦的了,急忙说,“你的鸭子死了怎么还赖上了我家的狗子,湾里养狗子也不是我一家,怎么就肯定是我家的狗子祸害的,有什么证据啊?”于是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就在这时居住在隔壁家的法律明白人刘晓三连忙上前劝说,将双方给劝回了各家,并告知双方等候处理。
随后,刘晓三来到了养殖场,打开大门只见一片死伤的鸭子,他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正在他还在思考怎么处理的时候,接警的小夏说法工作室同志们来了,工作人员拍照、清点、调监控,还在湾里寻找目击者、做笔录。一阵子忙完已时傍晚时分,工作人员通过清点死伤鸭子有300多只,按照市场价50元一只鸭以及每天减少的鸭蛋产量计算,自己损失高达20000余元。
得知这一情况后,小夏说法工作室特邀了村里像刘晓三这样的3位法律明白人担任调解员,提前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工作人员拿出了录像的截图证实是狗溜进了鸭场祸害的,狗子没有特殊印记,也不能搞人脸识别,证明是老刘家的狗证据不充分。再说即使是老刘家的狗子咬死的,搞动物DNA鉴定也不现实啊!一时间,工作进入僵局。
这时小夏说法工作室走访民警说:“咬死老付家鸭子的狗是只流浪狗,并非老刘家所养,老刘只是看到该狗可怜,有时给它点东西吃,让老刘赔偿并不妥当”。刘晓三想出了一个调解方案说,“将死了鸭子以低于市场价一半卖给有需求的村民或经销商,变现来弥补老付家损失,不够部分由老刘家补偿一点,再说,老付在管理上也有些失误,自己也认一部分损失,你们看同不同意?”
调解过程中,法律明白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次耐心反复协调,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不到一小时,双方同意了调解方案,调解结果达成一致意向,握手言和,并签订调解协议,最终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随后,法律明白人就将周围的群众喊过来,动员大家购买被咬死的鸭子,但是无一人愿意购买,称狗咬死的鸭子不能吃,吃了要得狂犬病。
在场的民警见群众不愿意购买,就向群众们宣传狂犬病的知识,并带头买了两只,在民警的带动下,周围的群众开始购买,这个两只,那个三只,最终群众按照低于活鸭的市场价购买了100多只,其余的都被城区做烤鸭摊贩给收购了。最终,老刘补偿了3000元,其余由老付家自行承担。
见到被狗咬死的鸭子变成了现金,老付破涕为笑,不停的感谢民警和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对现场购买鸭子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指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平常爱好饲养动物的饲养人或者接受亲朋好友委托代为照顾动物的人,都应当积极履行对动物的管理义务,如果怠于履行管理义务,导致动物脱离管理造成他人损害的,将不可避免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这种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实施某种“自损行为”导致的,比如在受害人为了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意置身于动物侵害高度危险之中、受害人故意盗窃被饲养的危险性动物引起的、被侵权人单纯利用他人饲养或者管理的动物进行自损等,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的或者在受伤后故意拖延救治或补救导致损失扩大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则可以请求相应减轻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