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资讯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 >> 湿唇兰

襄阳太平店新房装修价格征地涉及中心城区这

发表于:2025-10-24 11:47:29 来源:蜜蜂资讯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2012年度第74批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3〕162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5日同意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襄阳市樊城区王寨街道办事处七里桥社区集体土地1.533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

该批次在报批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公布的襄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省人民政府2023年11月重新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与2019年公布的标准未发生变化,不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18〕41号)据实补偿。农业人口以货币补偿等方式和途径进行安置。

樊城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补偿费用。补偿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及时交付被征收土地。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襄阳市2012年度第74批次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3〕1620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1日止。

特此公告。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石河畈片区山洪灾害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3〕158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0日同意将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邵楼村、芦湾村、小樊村集体农用地9.2728公顷(含耕地8.00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9650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2.1584公顷(含耕地1.26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6589公顷。该项目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3.0551公顷,土地用途为水工设施用地。

该批次在报批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公布的襄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省人民政府2023年11月重新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与2019年公布的标准未发生变化,不影响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青苗补偿费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18〕41号)据实补偿。农业人口以货币补偿、社会保障等方式和途径进行安置。

樊城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及社会保障费用。补偿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及时交付被征收土地。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若对《省人民政府关于石河畈片区山洪灾害治理工程(二期)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3〕1582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2月1日止。

特此公告。

樊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

内容来源:樊城区政府网站

编辑:赵文丽 │校对:杨霞

审核:蔡彦燕

中国科技纵横官网

汽车电器官网

丝路视野杂志官网

今日自动化杂志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