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维修各种家用电器刚刚长治二十个典型案
刚刚
长治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举行2020年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2020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
“凝聚你我力量”
现场发布了
长治2019年“3·15”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以及十大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
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315重拳出击
1、长治市隆和新能源有限公司鑫达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成品油案
2019年6月,接到消费者举报,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治市隆和新能源有限公司鑫达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进行了抽检,经检验其销售的0#柴油为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3.987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11.96万元。
2、壶关县百尺镇方善亮农资门市部销售不合格化肥案
2019年4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壶关县百尺镇方善亮农资门市部销售的化肥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检验不合格,货值36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行政处罚19040元。
3、长治市立瑞得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电力电缆案
2019年1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对长治市立瑞得工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电力电缆进行了抽检,经检验不合格,货值33.4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之规定将此案移送至公安部门。
4、长治市妈妈好孩子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19年7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长治市妈妈好孩子孕婴童用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有机婴幼儿燕麦大米粉和有机婴幼儿缤纷水果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过期食品、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5、长治市高新区中洲烟酒茶商贸店销售假酒案
2019年9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新区中洲烟酒茶商贸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销售大量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名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对该单位处以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名酒、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6、长治市百草园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哄抬价格案
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长治市百草园平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的稳健型医用护理型口罩进销差价率达5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处理的指导意见》,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2元、罚款3.011万元的行政处罚。
7、长治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2019年5月,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对长治市庞大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强制向消费者收取上牌费,自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共收取上牌费17.65万元;同时该公司同消费者签订试乘试驾合同时涉嫌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根据《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4万元。
8、潞城区武三婶农产品深加工合作社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2018年12月,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原长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关于依法查处潞城市武三婶农产品深加工合作社生产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脱皮酒香花生的违法行为的函》及检验报告,经现场核查,该批次“脱皮酒香花生”“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该合作社处以没收违法所得325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9、刘玉萍中医诊所非法炮制中药饮片案
2019年11月,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刘玉萍中医诊所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当事人非法炮制中药饮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行政处罚1万元。
10、平顺县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强制交易物联水表案
2019年7月,平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发现平顺县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改换水表期间未经部分住户同意,自行与平顺县润泉供水公司签订饮水工程协议,强制将小区住户原水表更换为物联水表,并收取小区156户水表改造费(其中17户未经同意,费用8160元),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大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
315重拳出击
1、长治市城区正泰电器销售部销售侵权商品案
2019年10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对长治市城区正泰电器销售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部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正泰”专用权的电器,货值金额27.27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2、晋城银焰集团城东路加气站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案
2019年07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晋城市银焰新能源有限公司长治市城东路淮海加气站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充装人员充装CNG气体后未填写安全记录检查表,未认真实施移动式车载气瓶充装前后检查,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行政处罚3万元。
3、长治市寻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9年3月至8月,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发现位于我市的山西鑫瑞宏能源有限公司创办的公众号“囚徒健身”连续发布违法广告,经调查,该公众号由长治市寻常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际操作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没收广告费用1万元、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
4、长治市城区鑫众达通讯部不正当竞争案
2019年1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区鑫众达通讯部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授权擅自使用“华为手机维修”牌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行政处罚5000元。
5、长治市郊区浩宇汽车润滑油经销店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9年5月,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接举报,对位于潞州区老顶山镇关村的长治市郊区浩宇汽车润滑油经销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长城”“ 昆仑”“ 壳牌”“ 矫马”等系列润滑油、液压油涉嫌假冒侵权商品。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涉案货值26万余元,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该案移送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区分局。
6、山西箴言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18年9月,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山西箴言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校服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检结果为不合格,该批校服货值19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2019年4月,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60元、罚款9600元的行政处罚。
7、任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9年1月,任某某委托王某某将其购买的20箱“汾”酒系列商品运往河南老家,途径交警检查站时被交警执法人员查扣后移交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此酒经鉴定均为侵权产品,货值2466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给予罚款36990元并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8、壶关县鑫达煤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案
2019年6月,壶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壶关县鑫达煤业有限公司在售商品煤进行抽检,经检验灰分、全硫不符合标准规定,判定为不合格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该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9、上党区城智胜电动车经销部销售伪造厂名、厂址电动车案
2019年5月,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上党区城智胜电动车经销部进行检查,发现该经销部有伪造厂名、厂址的电动车76辆(已销售24辆),违法经营额共计1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该经销部做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销售的电动车76辆、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10、长治市飞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9年6月,上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对长治市飞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查获该公司销售侵犯“亚萨合莱国强五金科技有限公司”“国强”系列五金配件产品案值6894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停止销售侵权产品、没收侵权产品、罚款68949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保健市场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
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消费者该注意哪些方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杜平
对此进行解答:
消费者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理性选购保健品:
一是要长知识,辨谎言。
二是要防忽悠,远离陷阱。
三是要识骗局,防套路。
四是要懂维权,保留凭证。
促销活动中的陷阱有哪些?
消费者应注意什么?
长治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斌
对此进行解答:
在市场上较为常见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
1.虚构原价 2.语义模糊
3.宣传不实 4.返券限购
5.免费圈套 6.最终解释
针对以上不规范行为,
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轻信商家的夸大宣传,应理智购物,自觉抵制;
2.对赠品则要当面检查清楚,看是否过期或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
3.参与购物抽奖活动前应问清规则,以免掉进多重消费的连环套;
4.在接受免费服务时,要了解活动内容和具体哪些免费、哪些不免费;
5.注意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以便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主张权利,及时投诉或举报。
消费时哪些材料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取证时受到商家阻挠怎么办?
旅游消费、食品消费、网购证据保留
注意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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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