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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房后的装修期限商品房保修期限从竣工

发表于:2024-08-20 14:51:50 来源:蜜蜂资讯

在实际的工作对接或者考职业资格证或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质量保修责任书》的时候,需要知道国家规定的各项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是多少年?从什么时候开始?

现场采用流水施工的方式,一般分区域或者单项工程先达到交付条件。按照相关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但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定义,对于不同的情况有好几种不同的解释,特别是有争议的情况下,比如未竣工验收已交付已入住或者已竣工验收但是按照甲方制度,预留30天的品质提升时间再进行集中交付。

在小业主的角度,一致会认为,各项工程的保修期限应该从集中交付之日起计算,同时也会主张,应该从问题整改完成后开始计算。

所以,今天来捋一捋,聊一些我的浅显看法:

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前,总承包单位需要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责任书书》,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六第七第八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按照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要求设计使用年限应为50年,除了重要性的建筑,所以目前常见的也是50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在总包合同中,需要注明整个建设项目的竣工日期,对于未在合同期限内完工,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又未交付入住的建设项目,保修期限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这里说的“建设项目”是指整个楼盘。下面说的单项工程,是指单独的一栋楼。

对于已在合同期限内完工,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保修期限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对于已在合同期限内完工,未完成竣工验收,但已交付的建设项目,保修期限字面上应该要以集中交付时间计算,因为按照规定的解释,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但是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擅自使用?没有明确出来。

如果甲乙双方协商,为了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尽快地办理结算和推进质保金,默认为甲方交付提供配合工作,这算不算擅自使用?我觉得不算。对于这种情况,保修期限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可能局面会更大一点。

对于单项工程完工,未竣工验收,但物业已开始承接一户一验工作,还没交付的,保修期限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对于单项工程完工,未竣工验收,但已交付的,跟刚才的观点一样,不属于擅自使用。保修期限以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在以上几种可能产生争议的情况中,我觉得在保修期限这个问题当中,未竣工验收进行交付对总包较为不利,因为整改问题会随着交付入住率不断提升。相当于,不但承担了竣工验收后到质保期满的保修责任,也承担了工程完工以后到竣工验收合格这段时间的整改投入。

整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以后再进行交付,对建设单位较为不利,因为建设单位向小业主出具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按照规定,会注明从交付之日起开始承担保修责任。

如果一个项目有30栋楼,不可能同时完成竣工验收,平行施工不是最经济合理的方式。相当于我要承担最早完成竣工验收的那一栋楼,保修期满后,但是小业主那边的保修期还没满,中间这个时间差的质保责任。

所以更多的是,对于分期报建、分期建设、分期交付使用的工程,按照《工程规划许可证》中注明的楼栋,分期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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