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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不想养狗了咋办呀狗猫鼠现代城市居民

发表于:2024-11-14 17:15:25 来源:蜜蜂资讯

四川崇州的狗咬人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不亚于巴以冲突的广泛讨论。我这里想谈一下现代社会如何处理人和狗之间关系。狗咬人事件本身并不少见,根据武汉市疾控中心的公开数据,仅武汉市一年就有六万人被咬伤,仅狂犬疫苗就要消耗10万剂。

就我本人而言,周围养狗的朋友和被狗咬过的朋友都不在少数,而且都呈逐年增加的态势。只要人类还需要伴侣动物,只要我们从农耕、社会继承的情感习惯还在,养狗和被咬这两件事就会持续存在无法避免。以此引申出来城市居民有养狗的权利,城市居民也有不被狗咬的权利。这两种权利之间的矛盾也会长期存在无法通过某种运动而一次解决。相对于汹涌的情绪现象背后的不平等却值得更多的关注。

·先说居民养狗的权利,除了依法办证牵绳子保证不主动攻击人以外,在城市养狗的户外部性太高了。在南方都市报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开判例的统计数据,2020年4月27日,据中许105起咬人案件中导致严重并发症及继发感染,持续治疗三个月未果于当年7月底死亡。这两起案件受害人均为重伤或死亡。而在另一起20年发生的6岁女童被狗咬伤致死案件中,狗主人放任大型犬只自由自由行动,导致女童休克性死亡,仅判处民事赔偿30万元,并未追究刑事责任。

在1万-5万元的最多,将赔偿金额超10万元的有一成左右。在这105起案件中,赔偿最高的一笔是34万元,最低赔偿仅为500元,其赔偿范围在1万到5万元的最多将近三成。其次是1000-5000元,占20.95%。赔偿金额超过10万元的仅占一成左右。

根据美团上直接搜到的数据,在天津市狂犬疫苗当前的价格是一百二十八点九到一千一百三十四点九,美真有可能收到的赔偿还不够打一针狂犬疫苗。这里再强调一下国内养狗的成本太低了。

2010年美国佐治亚州的位8岁小女孩被狗咬伤导致右臂截肢获赔3.700万美元,是2010年的三千七百万美元,并且狗主人被判处16个月监禁。从这一点上讲,养狗的人和不养狗的人在生命权上并不平等。考虑到被狗袭击的人群中,10岁以下幼童和50岁以上的老人占比高达百分之六十点九五。这种不公平在某些时刻表现的更为彻底。数据是残忍的,数据之外的现实可能更加残忍。

以北京市为例,城市生存的压力导致年轻人不愿结婚甚至不愿谈恋爱,在这种情况下养狗或者猫就变成一种相对更优的解决方案。

以我个人经验来看,养狗在互联网打工人群体中非常普遍。回龙观一带尤甚,仅融泽嘉园一个小区就有3个遛狗群,养狗的成本可能不高但是遗弃的成本更低。北京是很难留下来的,工作是容易流动的,鼠鼠们回来浪浪山,可是猫狗们留在了北京。

假如你非常不幸被流浪狗咬伤了,那么你可能连责任人都找不到。北京的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一千三百一十二人,但是在核心区密度每平方公里可能超过2万人。北京的狗有多少?查不到明确的资料。

但是只要你在北京坚持打工,你一定会有在某个刚刚结束996的夜晚之外和一只陌生狗相互警惕对视的机会。城市养狗已经逐渐发展为一种有狗阶级和无狗阶级之间、物权和人权之间的矛盾。作为对舆论的反应,全国各地的小区开始了打狗行动。专项整治流浪狗,这又激起了另一部分群体养狗人士或者说爱狗人士的不满,这也是一个标准动作。这是我说无法通过运动来解决问题的原因之一。

每一次狗咬伤人的恶性事件不管是全国性还是区域性,都会引起一段时间的流浪狗整治,然后被爱心人士谴责,热度逐渐下降,下一次有人被咬。某一个社区工作的朋友讲每一次有人被狗咬会打12345投诉,他们去打狗然后被爱狗人士投诉,基层工作在这个方面简直没法做。

而从爱狗人士的角度,人总是会对身边的人和物产生深厚的感情,然后以此为基础,去想象和理解整个世界远方的土地和人民往往只在诗歌和纪录片里体现,每天陪伴我的是我的狗。今天打流浪狗明天就可能打我家狗,那我就要发声,我就要投诉。

我要动物保护法也确实有一部分可敬的爱狗人士身体力行的花时间和精力,自费收养投喂流浪狗,客观上减少了流浪狗的存在。但是他们也会积极的推动舆论和立法,也许有生之年我们能看到一部详细周密的伴侣动物保护法,并因此引发更多的问题。

假如给一部分伴侣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优越的地位,或者说赋予这些动物一部分人权,那么将来穷人会不会在法律上和富人的狗平权,甚至不如人人生而平等?有些人更平等,那么以后将军的狗会不会比我更平等?

虽然就生活条件来说富人的狗吃牛排,穷人的小孩吃土豆已经是既定事实,并且还都是合法所得,将来如果伴侣动物的地位提高并且不断提高,那么一只很有消费能力,也很有纳税能力的狗,那它会不会有高于我的人权?致狗死亡会不会判刑?清理流浪狗会不会违法?狗咬我我还手算不算互殴?

在如何保障城市居民养狗的权利和保障居民不被狗咬的权利之间,如何调和?我这里提出一个不成熟的解决方案。简单来讲是门槛准入,持有税和退出机制。

首先如果你想在10万人规模以上的城市,养狗必须通过严格考试,就像开车一样,你将持有和使用的资产,技术不合格的司机可能致人死亡。

不会养狗的狗主人也可能致人死亡。像考驾照一样经过长时间的学习考试然后执证上岗,这很合理。即使经过了考试,但是在持有过程中一旦发生各种事故,假如持有人缺乏赔偿能力,这还是等于给了无法偿还贷款的人一笔,超额的信用额度不符合权利和责任的对等原则。

这里需要引入一笔按年交的持有税,用于成立犬只伤人的赔偿基金。假如狗主人的狗咬了人,由基金先行垫付治疗,然后再根据双方的责任和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和清算,类似于交通强制保险。

同时为了保障狗主人的权利,狗主人还可以选择一项可选保险自行申报自己的犬只价格,按不同的价格登记区间来交不同的年费,价格从1%到3%不等,用于保障狗的意外伤残。具体的办法是:如果你认为你的狗价值10万就按10万的3交年金。假如狗和别人家的狗或者人发生了事故,即可按照申报价格赔偿。如果你认为值1000就按1000的1交年金,同样赔偿也按1000等值赔偿。

既然狗作为个人财产而不是人存在,就应该有明确的价格,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

最后是退出机制,假如养到一半不想养了不可以遗弃,遗弃将承担罚款、遗弃后致人受伤或死亡,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想要合法的退出可以付费登记转让给其他人,持有资格的人,同时登记转让持有责任,或者送到付费的宠物领养机构负担狗的生活费用,直至被其他人领养或者安乐死。

养狗在如此大规模的城市养狗可能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未曾面对过的状况,是我们正在开拓的人类文明的新边疆,也是我们飞速发展的国家的新常态。

假如我们都认为城市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了一些,那么随时的不断地调整权利和责任,减少养狗的负外部性。可能是如何处理人和狗关系中需要向前迈出的一步。

感谢收看,希望有下期做视频太难了,尽量月更我们新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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